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
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8]3号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青大学字[2014]15号),现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两个奖项: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及评选比例
奖项 |
奖励金额 |
评选比例 |
学习 优秀 奖学金 |
一等 |
每人500元/学期 |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
二等 |
每人300元/学期 |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
三等 |
每人200元/学期 |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人200元/学期 |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
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参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学习优秀、学习进步奖学金名额预算表》,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参与评选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并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