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8

关于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8]24号

各学院: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园集结号共同组织研发了青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并于今年秋季学期在2018级新生中推广使用。

一、认定时间2018年9月13日-10月9日

二、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认定信息系统中拍照上传填写完成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青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知情同意书》,以及相关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资料提交完成后,申请的学生需在认定信息系统中完成“家庭情况调查”和“学生自评调查”问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知情同意书》及相关家庭经济情况的纸质证明材料需交至学院辅导员留存。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班级范围内进行线下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根据认定信息系统中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内容填写《青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辅导员根据线下评议结果在认定信息系统中完成“民主评议”项目问卷。

3.认定评议小组综合资格审核及民主评议结果,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认定信息系统评定分值,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各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请各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证明材料及认定信息系统开展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新生总数的20%,个别学院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较多,可适当放宽比例,但是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审核。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民主评议表》各一份10月9日(周二)16:00前交至博文楼203B。

    2、电子版材料:《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照片(每学院2-3张),于10月9日(周二)16:00前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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