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立足于学生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特殊情况学生学习成绩、相应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考核。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基础上结合原专业学习具体情况让其同级或降级学习。
1.有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与拟转入专业相应的成果材料,成果必须是入学后取得的。如获得的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论文、作品,在与专业有关的竞赛中得到的获奖证书等。
2.入学后因疾病或休学创业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录取分数线不高于本人高考成绩的专业,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退役复学的学生,除国家规定的转专业限制要求外,学院各专业放宽转专业条件,采取综合评价,优先接收适合专业学习的退伍复学学生。
本方案在学院网站公示。
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7日